Untitled Document博士生培养中的制度创新
——“如何培养世界一流的博士生”研讨会侧记之二
在10月18日下午举行的“如何培养世界一流的博士生”研讨会上,有关博士生培养制度创新的讨论引起了与会者的极大兴趣。对于博士生培养,研讨会上大家提到最多的就是突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无论是导师还是博士生,都呼吁制度上的创新。
博士生招生的自主权
长期以来,博士生的招生需要经过国家统一的公共课考试和各院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导师在招贤纳士时缺少自主权。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副院长李铁虎提到,如果导师看好的在本学科领域很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公共课差一两分,专业课也差一两分,这并不能说明他的综合实力,但是却很难录取。目前的博士生招生制度下导师缺乏自主权,这样成绩在边缘地带的优秀人才很难跨入博士生的门槛。
考上博士的学生中会有一些人对导师的研究方向不满意,希望换导师确不是一件容易事。中科院研究生院的学生处处长吴晓东谈到师生之间的双向选择,在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院博士生和导师之间可以有1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来双向选择,学生可以选择喜欢的导师,导师也可以选择欣赏的学生。这样给了教学双方充分的选择,更有利于开展研究工作。
衡量创新的尺度
不拘一格降人才,应该如何衡量博士生的研究成果呢?只看中发表论文的数量吗?
东南大学的研究生副院长王修信谈了谈东南大学的一些做法。他说,创新成果应该有不同的衡量标准。在东南大学,博士生要求至少发表3篇论文(2篇发核心期刊、1篇SCI),但是参加重大科研项目或者在集团的重要学术会议上有学术报告,都可以代替发表的论文。在衡量博士生研究成果时注重三个方面,分别是高质量的期刊、重大项目和论文创新。更看中的是研究成果的质量,博士生如果有一篇高水平的论文,就可以毕业。
中国科学院即将毕业的博士生冯琳来自化学专业,从事纳米材料研究。在这一领域,数据出的快,发论文不成问题,但对某些领域,比如有机化学,学生长时间艰苦得研究,也很难获得新的实验数据,这样必然影响到论文的数量。她个人觉得,仅靠发表论文数量来卡博士生的毕业很不公平。
中科院研究生院学生处吴处长表示,从2004年起,中科院将进行自己的优秀论文评选。相信类似的优秀论文评选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改变原有衡量博士生研究成果的尺度。
抬高门槛和改变方式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侧重法学的角度,提出了博士生培养的制度创新。他认为每个国家培养的法学博士都是世界一流的博士,因为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比自己国家培养的法学研究人才更了解该国的法律。各个学科的差别很大,法学是一门实践科学,他认为法律教育应该是精英教育,专门的法学院应该放弃本科教育而直接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培养阶段即可根据不同需要将博士生培养成学术型人才和实践型人才。
(首届全国博士生论坛执委会 金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