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西藏之五:重回拉萨,再次接手清欠工作
●樊世民
2004年1月10日,趁着休假的机会我又回到集团进行博士生毕业论文的工作。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终于完成博士论文并于2004年6月5日顺利通过答辩。匆匆办完相关论文提交、离校等手续后,未能等得及毕业典礼我就于2004年6月18日回到拉萨。
重操旧业
我回williamhill写论文后,厅里从下属单位自治区工程建筑质量监督站抽调了一名副站长负责清欠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004年8月,由于该同志要休假,于是清欠工作的担子就又落到了我的身上。2003年我一来拉萨就和清欠工作结了缘,现在可以说是重操旧业了。其实6月份回到拉萨后,我就已经在参与一些拖欠工资案件的处理工作,只是6月、7月两个月接待来访投诉的拖欠工资案件还不太多,工作量还不是很大。但从8月份开始,来投诉的案件开始多了起来。因为从8月份开始西藏一些工程开始陆续完工或基础工程完工,这个时候拖欠问题或工资纠纷问题就逐步暴露出来了。如此呈逐渐增多趋势,当到年底的11、12月时候,一个月来投诉的案件数量就高达100多件了,11月我们共接待129件,12月就达到了148件。
全身心投入清欠工作
这么大量的案件处理起来工作量是非常大的,因为很多投诉的案件情况复杂,中间环节多,需要详细调查了解后才能协调解决。因此我的办公室在2004年8月到2005年1月近半年的时间里,经常是人满为患,而我经常是被十几名、几十名民工围在中间,为他们协调解决工资拖欠或纠纷问题。
很多时候,为当事人双方的调解是相当费时间的,正常的工作上下班就不可能了。中午、晚上一般我都是单位里下班最晚的一个,同时还得经常加班加点。2004年底的三个多月是最紧张忙碌的,那个时候白天基本上是协调处理拖欠或纠纷问题,晚上则要起草区清欠办的文件以部署全区清欠工作。中午很多时候休息不了,晚上一般得工作到12点,我基本上除了睡觉就是在工作。
到了下班时间,办公楼都要锁门,刚开始我就经常被锁在楼里或者要加班又进不了办公室。于是厅领导就破例为建管处配了一把办公楼门钥匙并由我保管,这样就方便了许多。办公楼的钥匙原来只有看门的仓木觉、办公室李主任有,现在又增加了我。
本来,早在2003年年底的时候,我就制定了全区清欠工作的处理原则和计划的,我们部门是自治区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应该是统一协调部署全区清欠工作,原则上是不用具体就投诉案件进行协调处理的。但是,由于很多时候情况非常复杂和紧急,原则是行不通的。就使得我不得不参与到具体的案件处理中去。
其实就我自己而言,我是很愿意具体处理这些个案的。看到民工们的困难,我是非常同情的,不忍“拒之门外”。但是,很多工资拖欠或纠纷问题是很难马上解决的,一件纠纷往往要纠缠上几天甚至几十天才能解决,甚至有些仅仅通过协调是没法解决的。这导致我的大量精力和时间要耗费在这些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决定了我大部分工作时间要在调解和当事人双方的争吵声中度过。这对我是很好的锻炼,使我学到很多东西,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也应该提高了不少。在这些具体的案件中,我深入地了解到西藏建筑市场的运行情况和模式,接触到其中各个层面的人。这些对我在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规划、清欠等工作中的思路、决策是有很大帮助的。
严格把关公正处理得认可
从2003年底开始,为了从源头上根治拖欠,按照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我们办公室先后起草了多个相应文件,对全区清欠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工作措施。要求各职能单位分工负责,在各自范围内把好关,在切实解决好已经存在的拖欠问题的同时,严格防范新的拖欠发生。建立了清欠工作月报、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制度,以全面掌握全区清欠工作基本情况,有效地推动全区清欠工作整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为了进一步解决好拖欠问题,在2005年施工企业资质年检过程中,我坚持严格把关。只要存在拖欠投诉的企业,必须先将问题解决或解释清楚,否则不予年检。施工企业如果不参加年检其资质就将被取消,一下子一些企业老总都急了,纷纷主动协调解决或说明解释有关遗留问题。这样,到区清欠办登记投诉的拖欠案件基本上都得到解决和有了明确的说法。同时我们对于在存在严重拖欠行为而导致社会恶劣影响的有关责任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以起警示作用。
我想,我的工作还是应该得到了大部分民工、“包工头”、施工企业老总等的认可的,因为我是始终坚持公正,不偏袒地处理问题的。从2004年8月一直到我2005年11月离开拉萨,我一直在负责清欠工作,参与协调处理了大量工资拖欠或纠纷事件。民工们先后十多次给区清欠办、建管处送来锦旗、牌匾、感谢信等。2005年回北京之前,已经明显可以感觉到2005年下半年来上访的民工比2004年少多了。(编辑 襄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