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急招千名大学生志愿者赴灾区开展一年期灾后重建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四日发出紧急通知,本月5日至15日,将在中东部十九个省(市)和部分受灾省份增招1090名志愿者赴四川和甘肃、重庆地震灾区,开展为期1年的灾后重建志愿服务。
据了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招募100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赴西部500多个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支教、支医、支农等十个方面的志愿服务。按计划,今年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已经结束。突如其来的汶川大地震,给四川及其他受灾省份的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灾区实际要求,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决定,在西部计划原有基础上,增设200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抗震救灾专项行动,紧急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重庆、甘肃增招1090名志愿者赴四川和甘肃、重庆灾区,开展为期1年的抗震救灾志愿服务,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据悉,西部计划抗震救灾专项行动的招募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2008年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其中包括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一类是在读研究生。为保证服务质量,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对志愿者的报名条件提出严格要求:(1)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适应灾区艰苦的工作环境。(2)应届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4)灾区急需的心理学、建筑学、医学、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者优先考虑。
鉴于抗震救灾志愿服务的特殊性,该专项行动志愿服务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服务单位对志愿者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鉴定合格者,方可继续开展服务。此举旨在确保抗震救灾志愿服务的质量,真正为灾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
来源:中新社 200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