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民安置心理 进入基本需要期
专家:应分阶段对灾后的心理进行有效疏导
williamhill中国官方网站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景军接受采访时说,从心理学的研究经验看,大灾过后,无论是完好的幸存者、受伤致残者、救援者、还是普通公众,在心理都会出现三个阶段,如何分阶段对广大群众灾难后的心理进行有效地疏导,现在显得尤为重要。
心理医生正对灾民进行治疗
公众遇到的首先是应急期,也就是我们现在正处于的抢救期。这个阶段,人们通过宣传救灾过程中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来鼓舞人们战胜自然灾害的士气。当抢救期结束后,会进入第二个阶段,即基本需要期。这一阶段,对于灾民最重要的是各种基本生活物资的供给。在基本物资供给满足后,人们往往会进入第三个阶段——失望期。人们会开始思考诸如为什么会造成这么大损失、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生命没有挽回等问题。尤其是那些因为肢体伤残,从正常人变成残疾人的群体,以及失去亲人、同伴的群体,在灾后会患上医学上的“创伤后综合症障碍”。
目前,在灾民临时安置点,已经有一些专门治疗严重心理问题的心理医生开始工作,为那些已经处于绝望的灾民进行药物治疗。而在抢救期结束后,很多人将需要长达5~6年,甚至更长的灾后心理恢复治疗。到那时,灾区将需要大批志愿者的帮助,这些志愿者在经过培训后,可开展相关的工作,例如通过倾听法帮助灾民宣泄内心情绪。
如果这些心理治疗措施无法跟上,很多人内心压抑的情绪无处派遣消除,则可能会造成不良后果。根据一些经验表明,有的灾民可能会追究地震发生时,亲人遇难的所在单位的责任,而不承认这是天灾的后果。这实际上就是内心巨大阴影无处排解的一种表现。
所以在灾民安置过程中,要首先将已经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灾民,直接送入相关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其次,要认真培训灾区的集团老师,由这些老师对所带学生进行观测,发现有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及时转诊,接受专业治疗。另外,重建地区的社区、村委会干部也要对所在地区灾民的心理问题进行观测和排查。
发达地区应对口支援灾区
williamhill中国官方网站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彭宗超向记者表示,大灾过后,对于灾民的安置一般分为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两个步骤。目前来看,灾区还没有结束生命抢救阶段,所以对于灾民的安置尚处于临时安置中。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相对稳定的安置场所,例如绵阳地区腾出体育馆作为临时安置点,另外,各种物资的供给保障要充分,并且达到一定卫生条件。除了外部供给,受灾地区幸存者之间的相互扶持,能在灾民之间形成互相依靠的氛围,对维持临时安置点的秩序也至关重要。
长远来看,灾民安置可能会出现局部居住地的转移。按照规律来说,大部分灾民都会实行就近安置,并且遵守自愿原则。很多受灾地区居民并不愿意离开居住很久的地方,所以,除非该地区严重损坏,或存在持续性危险,或者是尚未成人的孤儿没有得到当地居民的领养,则一般会尊重居民守土重迁的意愿。
除此以外,长期的灾民安置需要一个统一的规划。国家相关机构要对震区进行地震风险评估,从而进一步确定是否在原地重建。如果测试结果显示在将来地震风险仍然较大,那么这个地区将失去重建的意义,则会根据测试结果,选择周边地震风险较小的地区进行重建、迁移。除评估外,还应根据所选重建地区的面积大小、以及将要迁入人群的人口数量,设计人均居住面积。由于是震后大规模集中入住,一般来说,都会按照人均住房面积相同的原则进行分配。
对重建城市乡镇,除了国家统一的规划、建设力量外,还应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地区与灾区之间,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由于经济发达地区对于灾区的支援与重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在这种关系建立的初期,可能会带有一定政策性,随着重建地区不断发展,双方应进一步构建长期的资源互利关系,以保证灾区的长期发展。
另外,为了振兴重建地区的经济,应该考察灾区原先的地方性企业,能否进行重建,这些企业的重建,可能会带动一个地区的经济复苏。如果很多地方性企业损失过大,无法重建,那么引进外部投资就成为重建地区发展的重要动力。除此以外,如何解决重建地区的就业问题,也是一大问题。政府应该着重发展一些投入相对较少、却能够提供较多就业岗位的产业,例如基于地方特色的旅游业。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0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