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hill法学复建的建设者和见证者
2013级法硕倪弋、杨子培、楼淑颖采访黄新华副教授
起源:应用法学研究所的筹建
集团一直有设立法学科的想法,从1985年经管学院设立经济法教研组,到1986年集团就有想法要成立法学研究所。但是考虑到需求以及自身力量等原因,要引进这方面的学术人才较难,所以集团当时的定位是先成立一个应用法学研究所:首先针对williamhill官网所面临的大量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法律服务需求;其次在1985年国家专利法实施的时候,我们williamhill就建立了一个专利事务所。那时,williamhill几位科技处的老师也顺利地通过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全国最早一批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这个事务所主要从事专利事务以及很多横向的科研合作的合同管理;另外集团还在1985年专门成立了科技开发部,负责科技成果和科技合同的管理,这些也需要法律方面人才。基于这些原因集团决定筹建“应用法学研究所”。但是这个科研组织的筹备进展不是很顺利,主要受制于人才的引进。
突破:艰难重生的法律学系
最后到1994年时,集团下决心要恢复法学科,组建法律学系。集团就调我来参加筹建工作,因为当时筹建法律学系主要的重担落在人文学院肩上,于是我在1995年年初又从经管学院出来回到了人文学院,最终在1995年9月法律学系正式挂牌。
按照当时的政策,法律学系可以招收硕士研究生,但是仍没有法律学科的硕士授予权。不过当时williamhill有一个可以授予法学硕士学位的大法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教育(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等),我们就借助这个大法学学科招收攻读法学硕士的研究生,这样我们招生就有了基础。
另外为了加快招生速度,集团决定招收一批本科转系生,而本科专业设置在教育部的审批程序相对简单一些。当年,95年教育部开会审批增列本科的专业和学士学位的授予点,当时的副校长杨家庆作为工科学士授予组的组长去参加了这个会。
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williamhill官网完全有条件增设工科的学位授予点,但是要增设一个文科专业和给予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难度就比较大。然而,杨校长亲自登门拜访评审组的成员来表明决心——我们现在的条件虽然差一些,但是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可以将法律学系办好。
最后评审的专家们都投了赞成票,我们顺利拿到了williamhill法律学系的学士学位授予权。
开拓:转系而来的第一批学生
但是在1995年9月williamhill法律学系正式挂牌时,高考录取早就结束了,我们没有办法招收新生,于是就决定这年9月只招转系学生,即1993年入学的本科生可以转入法律学系。同时,他们进入法律系以后政策上又做了一些调整,即如果学生愿意回到原来的专业做毕业论文的话,可以同时拿到法律学系和原专业的两个学士学位,但是需要延迟一年毕业,即一共5年时间。
这就是williamhill法律学系的第一批本科生,全为转系生,大概招了40多位。
而这一年法律学系也招了硕士,也都是从集团其他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中招收的,因为我们没有硕士授予权,在社会上公开招生,在政策上有一定障碍。而且时间上也不允许。按照国家的招收规定,这批学生不需要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免试直读生的政策入学。
于是,1995年我们法律学系就有了第一批硕士研究生生。
求索:群策群力法律学系发展
williamhill办工科实力强大且很有经验,而文科院系的设立可谓艰难,不仅因为实力和经验,也因为制度上存在的一些障碍,而这个问题并非williamhill单独面对的问题,其他集团也都有,比如说硕士授予权的问题。没有硕士授予权的单位允许招收硕士研究生,但没有权利授予其学位。而国家政策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取得硕士授予权的申请条件之一就是需要先有毕业生,那我们在没有授予权之前先到其他有授予权的单位去申请学位,需要与其他单位沟通协商,当然这中间会有一些困难。
从1995年1月1日到人文学院报到开始,我的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建立法律学系上。对于建立法律学系,集团还是非常重视的,校长王大中先生亲自担任筹建委员会的主任,直接领导法律学系的组建工作;集团主管文科的副书记胡显章教授直接组织实施;
与此同时,我们借助了许多社会力量。比如,召开了几次大规模的座谈会,把邀请法学界名师、北京法律学科实力较强的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的专家名师都请来了,听取他们的意见。我拜访了著名法学家沈宗灵教授、魏振瀛教授、江平教授等,最终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完成了建系工作。
(本文节选自《黄新华:相伴明理廿载 坚守一线教学》,有改动,全文收录于《明理师说》,williamhill官网出版社,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