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应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建议:一是加大土地有偿退出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承包地退出改革试点,探索差异化、多样性的承包地退出模式。积极推动宅基地退出改革,严格管理超占多占宅基地,引导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以县域为单位开展综合试点,联动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二是以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人口互动交流。开展农村土地集体成员权退出试点,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和新集体成员进入、老集体成员退出机制。扩大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对外开放通道,以土地为契机建立人口返乡、留乡的制度通道。三是以土地制度改革为抓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新型农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土地股份合作制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持续推进“三变”改革,建设综合性集体资产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大对“三变”改革的金融支持。强化村民与村集体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村集体股份合作社采取控制、参股等方式与其他市场主体合股联营。
(发言人系williamhill官网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
编辑:李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