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努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一、城乡融合形势的基本判断
城乡融合是中国特定的语境。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对城乡关系的重塑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从2002年到2012年是城乡统筹发展阶段,中央政府开始建立健全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三农”政策体系,农业农村政策实现了由“取”到“予”的转变,公共财政开始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融合发展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之一,全面开启了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新阶段,农村改革力度加大、农业农村投入的规模进一步扩张。在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发展一系列理念的推进下,城乡融合的效果开始显现,城乡融合的格局开始形成。
从农民群体看,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国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历史性告别绝对贫困,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打下坚实基础,农民收入增长实现“双超”,2020年农民收入翻番目标提前实现,城乡收入比由2009年的3.33:1下降到2021年的2.5:1,差距明显收敛。
从乡村发展看,乡村建设取得巨大成绩,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自然村垃圾分类处理率超过了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8%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0%,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建成。
从区域发展看,通过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东部率先,促进了东、中、西和东北地区的协调发展,城乡二元发展鸿沟由东部向中西部、由南向北被不断熨平,土地、劳动力、资本、数字要素的城乡平等交换机制开始形成。
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在过去十年开了好局,向脱贫地区、农村地区、西部地区倾斜的政策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强化。在进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发展阶段,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城乡融合发展对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作用,面对2025年、2035年和2050年重要节点的发展要求和共富共享的愿景,要通过抓重点工作为城乡融合发展谋新篇。
二、城乡融合发展要抓历史机遇
当前,国际形势更加充满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在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下做好自己的事情是当务之急,要以国内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基本要求,这对拓展城乡融合成果是时间窗口和历史机遇。
1.瞄准增加农民收入这个焦点
城乡居民收入共同增长且差距收敛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从现实出发,要注意到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依然处于高位的问题,更不能忽视特殊地区农民收入来源不稳定和增收机制脆弱性的问题,尤其要把解决脱贫地区和粮食主产区的农民增收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一是瞄准脱贫地区农民增收,聚焦产业、就业两个关键,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脱贫地区农民收入能够“三超”——超GDP增速、超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超一般农民收入增速;二是瞄准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继续分工分业,提高农民在不同领域就业的劳动生产效率。城乡融合发展必须着眼于农民收入的跨越式发展,在几个重要节点上缩小城乡之间、不同区域农村之间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
2.以农民工落户推进新型城镇化
现阶段我国有2.9亿农民工外出就业,其中有1.7亿是跨省流动农民工。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出现民工潮到现阶段已跨越两代人,并有了“农三代”,除了部分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外,大部分农民工仍处于城乡间流动状态。这既是中国低成本工业化城镇化之幸,也是城乡分割发展之锢。因此,努力实现农民工就地就近城镇化是未来提升城镇化水平的方向。这既是继续释放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人口红利”前景,亦是减少农业从业人口,提升农业从业者生产效率的必然选择。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从县城突破,这是最近十几年县城人口不断扩张的事实,也是降低农民迁移成本的选择。二是决不能让农民放弃在乡权利进城,这是底线。农民工及乡村人口迁移拥有全部的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享有权利,以及渐进式的城市教育、医疗和社保权利,是中国特色城镇化的选择。
3.以县城发展为载体促进城乡融合
城乡均衡发展是世界各国由不发达向发达跨越的共同理念。然而这种均衡发展是由上而下,抑或是由下而上,由整体到局部,还是局部到整体。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的实践证明,自下而上、局部突破后应用于整体是成功的经验。农村改革如此,其他领域的发展也是如此。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不同区域城乡均衡发展、城乡融合格局的形成多发生在局部地区。其中,县域经济繁荣发展是实现城乡融合的突破口和重要载体。在一个县域范围内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操作性和风险可控性强,成本相对较低,是实施城乡融合的最佳空间。因此,要以县域为实施范围,以县城为中心,布局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这其中,关键是推进“一县一业”,具有成长性的产业才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有共富共享的前提。县域范围城乡融合格局形成,进而上升至市域范围,再到省域,全国性城乡融合格局就有了坚定基础。
4.以个案总结促共识形成
城乡融合是个内涵极为丰富的目标和要求,抓手是城乡居民收入和公共服务均等。中国之大,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禀赋、条件、阶段各异,城乡融合发展不能一刀切、齐步走,不同地区的城乡融合发展要有不同的路径。为此,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以及均衡增长角度观察,可以将全国划分为几个大类,探索其中的规律、经验和不足,为类似地区的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引导。
低城乡收入比: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双低”,如黑龙江、吉林等粮食主产区;低城乡收入比: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双高”,如浙江、天津、上海、江苏等发达地区;高城乡收入比: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双高”,,如北京、广东等发达地区;高城乡收入比: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双低”,如甘肃、贵州;此外,更有必要认真总结浙江嘉兴、湖州,四川成都,广东中山、南海等城乡居民收入“双高”且收入差距较小地区的成功经验。
通过案例分析收入高低与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有关,而收入差距与发展战略、工作思路与政策措施是否得当有关,需要反思。
三、几点认识
1.城乡融合与共同富裕是战略问题,需要历史耐心,但一定要有阶段性目标要求,制度政策不能反复折腾,更不能走回头路。
2.要总结全球经验,特别是借鉴日韩等东亚历史经验,汲取南美国家的教训。
3.不断挖掘国内不同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案例,归纳做法,分析条件,推广借鉴,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
(作者系williamhill官网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
编辑:李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