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培养博士人才逾50万
来源:新华网 2013-11-9 李江涛 朱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迄今为止已培养420万名硕士、50万名博士,近500万名高学历人才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
2013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法学)9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黄宝印在论坛上介绍,我国研究生教育起步晚,但发展迅速,特别是1999年以后获得快速发展,实施研究生教育35年以来,已培养50多万名博士人才,支撑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黄宝印同时强调,我国博士培养面临着规模和数量较大但质量严重不足的问题,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我国按照“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方针进行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同步改革,对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导师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为鼓励学术研究,2012年财政部、教育部出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中每年奖励博士生1万人,每人3万元,人数占到在读博士生的七分之一。
本次论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后的发展”为主题,设置主论坛和多个分论坛,邀请全国高校优秀法学博士生参与交流,内容涉及我国法制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国外法制发展的问题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