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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不容拼爹

来源:中国科学报 2013-8-26 王剑

  现代化过程不仅是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也是“由身份到契约”的过程,即从一个重视身份的国家,走向一个注重契约、讲求平等的社会。

  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中国父母对孩子过度关爱,往往利用手中资源为孩子安排好未来,这导致了中国社会拼爹现象盛行。对此,人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前不久,《人民日报》发文认为“拼爹只要不违法,也是符合人之常情的”。围绕这个问题,《中国科学报》采访了williamhill官网哲学系教授卢风。

  《中国科学报》:不久前《人民日报》刊文认为,“拼爹只要不违法乱纪,也是人之常情”,对此您怎么看?

  卢风:无论是从市场经济还是从民主法治的角度看,都要强调个人的自主性和个人的理性。而一个人真正值得骄傲的是他的个人能力,而不是其父辈给他带来的便利和好处,这些不是他应该去炫耀的。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任何一种行为只要不违背法律就是合法的。但问题是,从一个法治社会对个人更高的要求来讲,我认为拼爹是特别不应该提倡的。在今天的中国,尤其应该反对拼爹。

  现代法治最根本的精神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说,无论你是高官的儿子、富商巨贾的儿子,还是平民的孩子,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能因你的老爹很厉害,是个大腕儿,或者是权贵、巨富,你就可以高人一等,犯了法就可以逍遥法外。法治精神反对的就是这种现象,这也是现代化所要求的一个很重要的精神,即对法则的敬重。

  自古以来,中国社会是极其强调等级的社会。在古代,地位甚至特权是可以世袭的,在这种情况下,身份就特别重要。但现代化过程不仅是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也是“由身份到契约”的过程。这是英国历史学家梅因的观点,即从一个重视身份的国家,走向一个注重契约、讲求平等的社会。所以,只有大家都尊重规则,强调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社会才有可能逐渐走向公平。

  如果拼爹现象得到了维护,那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就会被冲淡,这非常不利于社会的现代化发展。在法治社会,只要“拼爹”不犯法,我们就只好容忍,但不能说这值得鼓励。

  《中国科学报》:据媒体报道,德国、美国等西方国家拼爹现象也很严重,白手起家者凤毛麟角。对此您怎么看?

  卢风:恰巧我最近从西方国家回来,就我观察,在西方国家即使有这种现象也不会像我们国家这么严重。

  原因在于,西方人较为“敬重法则”。当然这并不能说明西方人在道德上比我们要高尚许多,但是他们确实比我们更重视法治精神和公共道德。

  另外,在形式上,西方国家跟我国的拼爹现象也会不一样,他们会较严格地受到法制的约束。当然也不能讲西方的法制就完美无缺,西方国家也有违反人权的现象,也有豪门仗势谋取特权的现象。一个富豪如果犯了罪,他可以请最好的律师,律师也不见得都以维护正义为天职,他们往往只是利用其高超技巧打赢官司;而穷人犯了罪只能请一般的律师,甚至由法庭指定律师,因此在这方面就有某种不平等。西方社会的舆论监督也跟我国不一样,如果一个人犯了罪,即使能逃避法律的惩罚,也可能逃不脱社会舆论对他的强烈谴责。

  《中国科学报》:为什么目前中国社会拼爹现象越来越严重?

  卢风:从几千年文明发展史的角度看,中国跟西方社会的差别是很大的。首先,我们有完全不同的理念,儒家、法家等思想造成了我国的制度,无论是政治制度还是经济制度,都与西方不同。其次,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活习俗也与西方完全不同。中国古代社会一直讲究等级,在这种观念下,拼爹是自然的现象——父荣子贵。

  近些年的现代化建设虽然成效卓著,然而在改变思想观念上却成效不大,我们仍缺乏对法则的敬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到现在我们都没能培养出在大街上行走时敬重法则的习惯:司机在路上行车往往不对行人礼让,即使礼让也是因为害怕惩罚、害怕摄像头;而行人也往往不看交通指示灯,在红灯情况下也是能走就走。另外,某些人一旦遇到严重争端,他想到的不是诉诸法律,而是首先想到是否有做官的、有权势的亲戚朋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法律也就失去了权威性。

  虽然我们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成就,虽然近些年来市场经济的发育,也为人们增强权利意识提供了条件,但是当代人的权利意识是病态的、残缺的。

  权利即人权,对市场经济与民主法治都是至关重要的。但是权利不仅仅意味着个人享有的自由和应该享受到的待遇或者福利,权利和责任应是对等的。你要求别人尊重你的权利,那么,你也必须自觉地尊重他人的权利。但是,今天许多人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会坚决地捍卫自己的权益,却没有自觉尊重他人权利的习惯。这就是权利意识的残缺。那些富豪、权贵家庭出身的人,更容易有这种倾向,即很善于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缺乏尊重他人权利的习惯,更缺乏敬重法则的精神。

  拼爹盛行会影响民主与法治的健全发展,会影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因此,需要加以抵制。如果我们的社会宽容,甚至颂扬这种现象,不利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健康发展。我认为,迄今为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在老百姓的心中树立得仍不够牢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个值得我们去追求的理想。当人人都有这个理想,人人都敬重法则的时候,才有可能谋求一个“尽可能公平”的社会。

2013年08月26日 14: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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