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们在研究世界文学或者外国文学时,很少有人尝试将思考的维度提升至文化共同体这一层面。但作为外国文学研究者或者世界文学研究者,我们完全可以借着文化共同体这一概念去探索全球化时代人类文化共同体或者文明共同体的可能性;世界文学——尤其是外国文学中的少数族裔文学——为我们讨论文化冲突、文化交流、文化认同和文化全球化提供了丰厚的土壤。
虽然当下的世界还遭受着战乱、名目繁多的“制裁”等多种逆全球化因素的困扰,但世界经济和金融的日益全球化终将会稳步地导向人们对文化全球化的思考与预期。文化全球化在当前并不是一种既成事实或者既存的现状,而是对未来世界范围内人类文化境况的一种愿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在讨论全球化问题时曾经指出:由于种种原因,世界范围内的政治全球化并没有与经济全球化同步,没有跟上经济全球化的步伐。文化全球化无疑也是如此。文化全球化既可以被看作是关于全球化的一种理论,也可以被当作是一种促进各国各民族之间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鉴的行动纲领和实践策略。文化全球化并不等于所有不同文化的同质化、统一化,也不是文化的同一化,而是文化的交流、包容、欣赏、互鉴。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尤其要注意文化全球化与本土化、民族文化与人类共同文化之间的平衡,正如学者王宁所言:“过分强调文化的本土化,一味排斥外来文化的影响,也容易滋长另一种形式的文化民族主义情绪,其结果必然使我们的对外文化学术交流停滞,甚至倒退”;正确的态度是“与之沟通对话而非对立”(《全球化与后殖民批评》,1998),利用文化全球化以扩大中国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如此看来,文化全球化不仅仅是一个停留在纸上的空洞概念或者宏大理论,而是需要有识之士去认识、推广和付诸实践的。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又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其实,文化一词在中国很早就有,如《易传•贲卦》云:“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在西方,根据《新韦伯斯特英语百科大词典》,文化或是指艺术上的或者知识性的追求和产品,或是由某一群体所建立并代代相传的生活方式之总和,或作为某个特定的社会群体、种族群体或者年龄群体之特征的行为和信仰。19世纪70年代,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Edward B. Taylor)首次给出了一个系统的文化定义:“就其人种学的意义上而言,文化或者文明是指这样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社会一员的个人所学到的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Primitive Culture, 1871)。另一个在当代流传颇广的文化定义是由美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Edward T. Hall)所提出的,他认为文化是为某个人类群体中所共有并历代传承的包括信仰、习俗、价值、行为、建制和交流模式等在内的累积物;文化又是人类的一种媒介,涉及方方面面的人类生活并形塑着该群体中人们的表达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城市规划、经济模式和政府管理模式等(Beyond Culture, 1977)。“共同体”一词的英文为community,意为社会、社区;共同体、社会团体、生态群落等,也可以指国家间的共同体。当代德国学者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英国现代思想家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等很多学者都对共同体这一概念从社会、文化、历史、血缘等多个方面进行过深入探讨。由“文化”和“共同体”这两个词所构成“文化共同体”一词,近些年来在国内学术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尤其是在21世纪之后。笔者认为,人类文化共同体的倡导和建构不仅是全球各国人民继续发展、保持和平和社会稳定的一种需求,也是人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理想。
国内外有一些理论家做过关于文化共同体问题的研究,但大多数集中于地缘政治方面,比如涉及“欧洲共同体”“东北亚共同体”“菲律宾文化共同体”等;或者如国外学者令狐萍、弗兰克·赫茨、西奥多·齐奥科斯基等,从不同方面论述了诸如美国的华裔、菲律宾裔的地域性文化共同体等,但上述大多数讨论都是有关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地缘政治领域的,即使少量涉及文化或者文学领域,也都是非常具体的、地域性研究,而非全球性文化层面的探讨,与世界文学基本上少有关联,这也是笔者想在世界文学或者外国文学研究领域探讨这个问题的初衷之一。经过笔者梳理,进入21世纪后,国内学者对文化共同体的探讨主要涉及五大领域:一、东亚或东北亚及中国传统文化圈为主的政治学讨论或是地缘政治性讨论;二、讨论全中国范围内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文化共同体或华夏文明共同体;三、讨论国内有关地缘性文化共同体,比如粤港澳大湾区或海峡两岸的文化共同体,以及乡村文化共同体、城乡结合文化共同体;四、跨国界区域性民族共同体研究;五、关于世界范围内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建立相关人类文化共同体的论述。由此可以看出,国内外学界对文化共同体思想的探索,在社会学、历史学和政治学层面远胜于文学领域,从文化共同体角度对外国文学进行的研究更属凤毛麟角;对文化共同体进行的理论性探索较之将其运用于对文学文本分析稍胜一筹,但整体而言也有待于在深度和广度上继续开掘。笔者曾经使用文化共同体和世界主义等概念对美国少数族裔文学如印第安裔、华裔和韩裔等的文学做过粗略的分析并尝试发表了少许成果,有待于学界大家的批评指正[相关观点请参阅笔者之前的文章:《美国印第安文学中的世界主义理想》,《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9年第5期;"Identity Formation and Cosmopolitan Vision in Asian-American Literature," Journal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Cultures, 3.1(2019)]。
作为外国文学研究者,我们在阅读和研究外国文学时,一方面会涉及某国单一族群文学中的文化共同体问题,譬如美国文学中的印第安文化共同体、拉美裔文化共同体、亚裔文化共同体、非洲裔文化共同体等等,但也可以更进一步,去关注美国文学中超越单一种族的文化共同体,甚至是超越国界的全人类文化共同体。在世界文学或者外国文学研究中,只有超越种族和语言的界限,将眼光抬高至文化层面,我们才能高屋建瓴地观察世界上不同民族、不同国家或不同地区之间的文学与文化状况,求同存异、互赏互鉴,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美国族裔文学中的文化共同体思想研究”(项目号:21&ZD281)阶段性成果】
(作者 生安锋 williamhill官网外文系长聘教授、比较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编辑:李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