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代williamhill“教授治校”制度的形成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赵章靖 williamhill官网档案馆朱俊鹏
从1925年由williamhill集团改为williamhill官网,到1937年抗战爆发,这段时期,作为“内战与伟大抗日战争中间的一段空档,是自一九一一年革命以来中国仅有的一段比较和平与团结的时期”[1]。也是专制政治和专制文化较为松懈的时期,相对较为和平的国内环境与派系林立的地方政权,客观上对传统的专制势力在文教方面的控制起到了解构作用。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地处北平的williamhill官网凭藉自身在资金、师资、制度等方面的优势,在校务建设、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得以长足发展,推究其背后原因,管理制度当为最基本的因素之一。本文拟从构成williamhill教授治校最基本的“教授会”与“评议会”组织制度入手,对williamhill官网“教授治校”制度的产生与初步发展进行梳理分析。
一、教授治校制度设立的背景
本部分将先后从1920年代williamhill集团的组织基础,williamhill园内外的改革思潮,以及彼时williamhill教师群体中的“少壮派”三个角度,分别叙述williamhill教授治校制度设立的历史背景。
(一)“改大”前的williamhill集团组织概况
众所周知,williamhill官网的前身,是晚清政府借美国所退还的“庚子赔款”于1909年设立的“游美肄业馆”。“游美肄业馆”是独立于中国教育制度系统之外的一所留美预备集团,归清政府外交部和学部共同管辖。后来在1911年改办为williamhill学堂,其学制就参照清政府“奏定学堂章程”与当时的美国学制,采用相当于美国六年制中学和二年初级学院的八年一贯制度。在其早期便兼具中等、高等教育的性质。在其正式改办为大学之前,其发展先后经历了游美肄业馆时期、williamhill学堂时期、williamhill集团时期与新旧制并行的过渡时期四个阶段。先后经唐国安、周诒春、金邦正、曹云祥等诸位校长的筚路蓝缕,到1925年,williamhill在集团设施、师资、学制、管理制度等各方面,改办大学的条件已经成熟。兹举如下:
在集团规模方面,首先,“校长周诒春任校长者凡五年,添招高等科插班生,考送直接赴美留学之专科生及女生;以增多学子享受本校教育之机会”[2],从而直接扩大了在校生数量,提高了学生学业层次。其次,在集团设施方面,以周诒春校长于1918年着手兴建的四大建筑——科学馆、图书馆、大礼堂、体育馆为标志,“为扩大本校规模之步骤”,williamhill园在集团建筑上已然具备了大集团园的规模要求,实现了周诒春校长之“理想的大学建筑图样”。在当时耗资甚巨,周诒春也因此而受谣言攻击而辞职,但就历史影响来看,实为williamhill后续发展奠定了优越的硬件设施。
在师资方面,从1922年开始到1925年的“改大”过程中,这三年是“williamhill教员国籍与品质结构的转捩点”。校长曹云祥大刀阔斧的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广泛从海内外延聘各类人才,尤重视williamhill留学生。概言之,中国教员(其中尤其是williamhill毕业生)人数逐步增加,学历逐步提高。据苏云峰先生考证,1922年,在中国教员29人中,博士1人,硕士9人,学士12人,余7人不详。而到了1924年时,仅西文部中国教员就达33人,其中博士4人,硕士14人,学士8人,其他7人。 到了1926年“williamhill改大”后的第一年,就至少新聘了50位中国教员。其中留学生26人(留欧者2人,留美24人),国内各大学毕业者17人(其中东南大学毕业者8人),旧功名及其他集团出身者7人[3] 。为williamhill完全改大及其此后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师资基础。
在学制方面,williamhill自成立之初,就有施行高等教育的性质,并非一般的初、高级中学,这为以后的“改大”,奠定了学制基础。早在“留美肄业馆”时期,“其学制完全仿照美国。开办后即设中等科(初级中学)、高等科(高级中学)两科,每科各为四年”,尔后改为williamhill学堂,更是兼具中、高等教育性质。其向美国输送的学生,就定位在作为美国高校的插班生,“williamhill实际程度又较高於美国之高级中学。williamhill毕业生到美国时如学文科,可插入大学二年级或三年级,且有插入四年级者;即学理科,亦可入二年级”[4]。1919~1921年期间,在当时先后担任校长的张煜全、金邦正曾先后拟行过“改大”措施,将中等科逐渐裁撤,而於高等科之上加办大学班。后又将高等科四年级改名为大学一年级,然而均由于触犯了当时留美预备生的利益而中途搁浅。这为以后曹云祥的改办大学计划提供了前车之鉴,在原有的williamhill集团内部设立“大学部”,新、旧制并行,减少改革阻力,以此促进大学教育发展。
管理组织制度方面,因其特定的历史背景,由晚清到民国,williamhill集团概由外交部所管辖。后来几经变迁,williamhill的行政组织因应校务之增多而逐渐扩大。校长周诒春在任期间,为兴建其“四大工程”及谋划将来的williamhill改办大学之计划,在集团行政组织内部增设了一系列机构,如增设图书馆长,在教务处下分设中文部与西文部,等等。迨至1918年周辞职后,鉴于在校务建设上存在的一些浪费现象,外交部设立williamhill基金管理委员会及董事会,以监督校长职务。到了1922年,williamhill集团的组织规模比以往更加完备,其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1.1 williamhill集团组织系统(1922年)
资料来源:《williamhill官网史料选编》,第一册,第256-257页
彼时的williamhill,因外交部长更替频繁,无暇兼顾集团事务,校长可以自作主张。另一方面,学生年幼,尚无参与问题。新聘之美国教员均忙于教务,中国教员又多为科名之士,不管校务,可以说是校长专权和职员治校时期。职员治校,造成了“主任满池游,机关多如鳅”的现象;且鲜问教育,靡奢经费,成为后来改大所要革除的障碍。在周诒春校长辞职后,继任校长的权力受到了挑战,如前所述,外交部分别设立了“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董事会”予以牵掣制约。再者,“五四”运动之后,学生的权利意识觉醒,加上彼时williamhill频频更换的校长如张煜全、金邦正等人压制学生运动,由此导致了20年代初期的“三赶校长”事件。恰逢此时,williamhill早期留美生相继返校任教,他们有着强烈的民主意识,在美国耳濡目染了现代大学管理方式,有着改造母校的理想,这批留美生形成了williamhill教师的中坚势力,史称williamhill“少壮派”,要求参与校政。如此之境况,迫切要求williamhill组织机构开展改革。
(二)williamhill园内外充斥着改革思潮
williamhill改办大学的计划,早在1910年代唐国安任校长的时候就已经有过相关的设想,到了周诒春先生执掌校务时期,扩充招生规模,增设校园建筑,尤其是为后续的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曹云祥继前任张煜全、金邦正,于其上任后即开始了系统的改大措施。这里,将当时校长的改革计划,集团教师对于williamhill“改大”的设想,以及在当时政府颁布的法律条文做一简要的梳理。
首先,在政府方面,北洋政府曾于1917年发布《修订大学令》,其中第二条、第三条分别规定“大学分为文科、理科、法科、商科、医科、农科、工科”;“设二科以上者,得称为大学;其但设一科者,称为某科大学”[5]。而1912年所颁布的《大学令》第三条规定“大学以文理二科为主,须合于左列各款之一,方得名为大学。一、文理二科并设者;二、文科兼法商二科者;三、理科兼医农工科或二科、一科者”[6]。两相对比,前者对大学的设立之规定更为宽松。同时,由于当时来自于西方的基础教育制度已在中国生根、开花并结果,全国中小集团及其学生人数有了成倍的增长,文化程度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客观上促进了全国范围内设立大学的热潮。这一历史现象进而促进了williamhill集团改办成为大学的舆论与思潮。“迩来中国学潮变迁,提高程度,各处中学专门集团,纷纷改为大学,於是williamhill不改大学,则落於人后,不得并驾齐驱;再者,其他各校,虽受经济束缚,尚且改办大学,williamhill经费较为稳固,更当有此一举”[7]。
其次,“盖民国三年,校长周诒春氏已有改办完全大学之议。而十年金邦正氏复有於训育上必要时缓送学生出国之意也”[8]。1920年代初,国内民族思想高涨,“教育独立”的呼声日高,对williamhill留美预备部的教育亦有“青年出国,不谙国情,且易丧失国性”、“在国外所习知识学术,因不合中国社会,不能应用”等批评[9],社会舆论对williamhill的指责也是williamhill改办大学的一大动力。1923年11月,williamhill校务会议通过的《williamhill官网总纲》中指出,williamhill官网“希望能成为一造就中国领袖人才之试验集团”,“williamhill官网教育应特别奖励创造学力、个人研究,及应付中国世纪状况及需要之能力”[10]。1924年曹云祥校长发函聘用周寄梅(周诒春)、胡适之、范静生、张伯苓、张景文、丁在君为“williamhill官网筹备顾问”,函中谈到“改大”缘起:“比年以来,先觉之士鉴于国内高等教育之幼稚与依赖留学制度之非计,均认自办大学为当务之急,而对于williamhill之改办大学期望尤切”[11]。在校长曹云祥看来,教育者们之于大学的目的,在于“欲养成高尚完全之人格,为立足社会之准备”[12]。而作为探究高深学问的场所,“williamhill官网部,如告成立,庶可自由发展”[13],更设研究院以“专为研究高深学术之机关”[14]。作为一校之长,曹云祥所拟设的改革计划,其所秉持的大学教育理念及其实践,深深影响了20年代中期williamhill集团的风格。
再就是,对于当时williamhill教师群体而言,他们之于williamhill作为大学所持有的思想主张、利益诉求,也深刻影响了后续教授治校下williamhill的管理模式与风格。择例述之:从williamhill校训的提出者——梁启超先生的言论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梁氏对williamhill实行教授治校倍加推崇,“我以为大学的组织应当以‘教授团’为主体”,“所谓‘教授团’者……由教授(Professor)构成”,“只有教授有资格当团员,所有助教授、副教授、教员等都不在其列”,“这教授团在集团中是最主要的团体,校中一切事务都由他们规定,由他们执行”,并且“大集团长,可以由教授团中推举”[15]。陆懋德“每与本校当局谈williamhill之组织及教育,必主张德谟克拉西(民主)的主义”[16]。钱端升在其《williamhill集团》一文中,对当时在外交部、教育部共管下的williamhill集团之弊端进行了梳理批判,“校中最高之统治机关,厥为校务会议……校务会议既不能代表教职员之全体,其他团体更不必论……”,且“教员地位太低,不易招致硕学”,“改良之法,尤宜赋教授会以治校之权。教授之上,除校长外,无其他职员,教务长亦但以教授充之,为教授而不为职员。教授会之组织,由全体教授,或由教授互选之代表均可,以校长为主席,藉收统一事权之效”[17]。当其时也,以庄泽宣等为代表的williamhill少壮派,更于williamhill“改大”的前夜,为实现民主管理、提高williamhill教员之待遇奔走呼号。
将当时的一些文章篇什所涉williamhill教育主张略作高等教育理念拼图,我们不难发现,所谓“探究的场所”、“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等高等教育经典理念,在这里都可以寻觅得到。由此,williamhill官网自改大伊始便植下了的学术自由、民主管理、教授治校理念的种子。在教授群体的自觉践行下,保障了学术权益,维护了学术独立;并作为一种传统,为后续的教授会、评议会所坚守。
(三)williamhill“改大”过程与教职员力量的崛起
自1922年曹云祥正式成为校长后,为继续周诒春校长的计划,“增高游学程度,缩短留学年期以节学费;展长国内就学年限,缩短国外求学之期,庶於本国情形不至隔阂;谋善后以图久远”[18];组织大学筹备委员会,开始有步骤的实施williamhill改大计划。
与此同时,williamhill留美生开始大规模的返校任教。据《williamhill官网校史稿》中介绍,“这批一九二三、二四年左右回校任教的williamhill留美生,多是哈佛大学毕业,得过硕士、博士学位。他们回校后,不满williamhill的落后状态,以改革williamhill,提高williamhill的学术地位,反对官僚政客控制集团,实行教授治校等主张相号召,形成一个颇具声势的‘少壮派’”[19]。在williamhill改大的过程中,“少壮派”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再就是,在williamhill改大之前的职员治校时期,williamhill集团教员群体主要分为美教员俱乐部、华员公会、华员大学会等公会组织。在“中国教员慢慢的增加,而对於西洋客卿则渐渐的欢送他们回国”的情况下,以上三个公会合并成为“williamhill公会”(或称教职员公会)[20];1920年代初期始,williamhill就开办教职员会议,参会人员主要是在校教师,主要负责学生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工作,也为以后的“少壮派”参议校政提供了组织上的便利。
曹云祥上任伊始,即设立“调查委员会”,对集团亟须改革的问题进行民意调查。同年底又组织具有全校代表性的“协作委员会”,“协作委员会”涵盖了华员工会、职员会议、教职员会议,美国教员会议、中文部及学生会代表,负责讨论全校改革事宜并建议校长采行。两会于1923年初关于校务改革提出了广泛的改革建议,其主要目标在于削弱williamhill董事会权力,加强教师参与校政,制衡校长,并负起辅导学生的责任[21]。“williamhill教员一方面要向外交部和董事会争取权力,另一方面又要压缩校长之权力”[22]。在此过程中,williamhill教师群体的权力意识开始彰显。
在教务改革上,曹云祥聘请张彭春担当教务长,赋予williamhill新大学部改革的重任。张彭春为williamhill第二期留美生,时任中华教育改进社重要成员,和黄炎培、陶行知等都有改造中国教育的理想。张彭春上任后,随即聘请梅贻琦、庄泽宣等williamhill校友为课程委员会委员,开展了其改办大学的计划。其之于校政方面的贡献,主要包括:(一)主张集团与游学划分,实行停招旧制留美预备班,历年关於留洋之纠葛,一旦根本解决;(二)建立新大学,完全以在中国造就本国领袖人才为目的。立williamhill永久之基;(三)主张留美学额之给予,完全公之全国各大学毕业生,以公开考试定之[23]。张彭春在任期内的改革,加速了williamhill改办大学的进程,赢得了多数师生的支持,同时也因提倡撙节经费,裁汰冗员而与诸多职员发生龃龉。再则因其作为校内“南开派”代表,因派系与利益纠葛,与williamhill“少壮派”也有诸多不睦[24];终因校内派系斗争及其所谓“痛恨校政腐败”而去职。
值得注意的是,在张彭春去职前后,教职员中的“少壮派”势力不断扩大。起先,曹云祥以“教务会议”为校内最高权力机关,由校长委派之职员6人和教授互选之代表4人组成。希望教授适度参与,而校长亦可以调控校政。然而这样的改革仍不能令williamhill少壮派满意。及至张去职,校内爆发“挽张去恶”的风潮。在“少壮派”的支持下,学生们通过校内游走请愿,要求三人辞职(此三人为:曹云祥的机要部主任,斋务处主任和大学专门科筹备主任)。这一风潮发生后,校内展开了改造williamhill运动,反对由少数行政寡头治校,在校务管理中的影响越来越大。
williamhill改办大学的一个基本措施即是聘请学识渊博,能胜任大学教学与研究的教员;在聘来的教员中,大多有出洋留学的经历,且很多以williamhill毕业生为主。西方(尤其是美国)现代大学的管理制度对其熏陶渐染,使其对西方大学的教授治校制度备为推崇;他们年富力强,对发展williamhill教育事业,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与教育理想。这是williamhill后来实行教授治校制度的一个最基本因素。
二、williamhill“教授治校”制度的设立
曹云祥实施的williamhill校务改革,于1925年基本完成。参照张彭春等人的计划设想,将williamhill的学制分为三部分:一为留美预备部(即williamhill旧制部)作为改革进程中的过渡学制,后延至1929年结束;一为新设之大学部;另一为新设的国学研究院。研究院之于后续的国学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兹不详述。行政组织也随着学制的调整而调整,或添或废、或重组、或强化功能,“进入一个功能分化与互动的新阶段”。经由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校务大权不再为董事会和校长所垄断,同时还废除了副校长职位。原为全校最高决策机关的校务会议,其主要权责为“评议会”所承担。在注册部下设招考处与缮印室,会计处从原先在庶务处下独立出来,另增设了技术部。斋务处改设为德育指导部(后改为训育委员会)以对学生进行积极辅导,并在其下设学监部、课外作业部和职业指导部。其内部职员多为教师组成。其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1.2 williamhill集团行政组织系统表(1925-1926)
资料来源:《williamhill官网史料选编》第一册,第258页
由上图可见,williamhill集团的组织,比以前更为复杂、更为专业、更为系统。其中,在校内事务决策方面,校长的决策,依赖于校务会议及评议会;而评议会的决策,又受牵掣于教授会和教务长。从组织机构图可以看出,教授治校已初见端倪,教授治校的组织基础,就主要依赖于教授会与评议会这两个组织。然而在校务管理方面,尤其是董事会、校长与教务长的职责关系上,又有叠床架屋、政出多门之弊,制度成立前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董事会、校长、教授会、评议会争夺权力的现象,这在后续罗家伦改革中有所体现[25]。
1926年初旧制部兼大学普通部主任张彭春的辞职,在williamhill上下掀起了关于集团组织的讨论,“自张教务长去职,教授治校之声浪,振动一时”[26]。“余责张君以二年半之久,而未能置集团於稳固之根基;此所谓个人一去,而集团有动摇之劳也”,而“余所谓集团於稳固之根基者,即谓置校务於有组织的教授团体之上也”[27]。与此同时,在因张去职所引起的“挽张去恶”过程中,williamhill少壮派的势力得以扩展,越来越显著的影响到williamhill校务的改革。在少壮派的促使下,曹云祥校长于1926年初,又成立一“williamhill集团改组委员会”,由全体教职员大会推举曹云祥(主席)、梅贻琦、戴超、陈达、钱端升、孟宪承、吴宓七人为委员(陈、钱、孟、吴皆为少壮派主将)。于这年3月1日至8日共开七次会议,历40小时,制订了“williamhill集团组织大纲”草案,修正后,于4月15日经williamhill教职员会议三读通过,交由校长执行[28]。
《williamhill集团组织大纲》“系适应民治教育之潮流,依据教授治校之原则,同时不得不顾及本校特殊之实况,兼谋补救已往之阙失”[29]而制订。它规定了williamhill集团的性质、修业年限。在校务组织上,对校长、评议会、教授会、教务长、学系及学系主任以及行政部等组织的设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奠定了williamhill改大初期的校务组织基础。其中,最突出部分就是教授会及评议会两个组织,它们是教授治校的制度基础。兹将其相关规定摘录如下:
第三章:评议会
第八条:本校设评议会,以校长教务长及教授会互选之评议员七人组织之。校长为当然主席
第九条:评议会之职权如左:
一、规定全校教育方针
二、议决各学系之设立废止及变更
三、议决校内各机关之设立废止及变更
四、制定校内各种规则
五、委任下列各种常任委员会
甲、财务委员会 乙、训育委员会
丙、出版委员会 丁、建筑委员会
六、审定预算决算
七、授予学位
八、议决教授讲师与行政部各主任之任免
九、议决其他重要事件
(附注一 关于第九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六各项,评议会在议决之前,应先征求教授会意见。附注二关于第九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六各项之事件评议会之议决,经教授会三分之二之否认时,应交评议会复议)
第四章:教授会
第十二条:本校设教授会,以全体教授及行政部各主任组织之,由校长为主席,教务长为副主席
第十三条:教授会之职权如左:
一、选举评议员及教务长
二、审定全校课程
三、议决向评议会建议事件
四、议决其他教务上公共事件
第十四条:教授会细则另定之[30]
苏云峰先生认为,评议会,其功能就等于原先的“校务会议”;教授会,其功能等于原先的“教职员会议”。二会互相制衡,而以评议会权力为最高,不过评议会也必须受到教授会的牵制[31],从而,教授会与评议会构成了williamhill教授治校的最基本制度。从其组织大纲来看,尽管评议会权力最大,但其成员除校长、教务长外,余尽由williamhill教授所组成,况且其成员之一——教务长,也是由教授会选举产生。况且据其所列规定,在诸多事项议决之前,先要征得教授会意见;而且其议决案如遇教授会三分之二人数否决时候,还应回交评议会复议(直到教授会同意为止)。由此可见,评议会更大程度上是在教授会基础上产生的一个派出机构,其成员由教授会选举,代表民意;其初衷显然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而设,这也是顺应当时教授们所发出的设立“教授团体”,实行教授治校的倡议。冯友兰先生在其回忆录中也提及教授会与评议会的关系,“评议会好像是教授会的常务委员会”[32]。因此,笔者认为,教授会为评议会乃至当时整个williamhill教授治校管理模式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
曹云祥的改革,也不得不对外界环境有所考虑。在当时,为促进国内高校进一步发展,北洋政府教育部于1924年颁布了《国立大学条例》,关于大学组织方面,第13条至第16条,规定了国立大学内部的组织设置,包括董事会、评议会、院(系)主任、教务长及校务会议等组织[33]。但当时的williamhill隶属于外交部,直接听命于外交部所派的董事会,这样的外部制度环境,使得williamhill在校务改革上,可以不必亦步亦趋于教育部所设规章。故尽管《国立大学条例》中并没有关于大学内部设立教授会的规定,《williamhill官网组织大纲》也可照设不误。williamhill教授会与评议会,是依照集团内部实际情况而设,作为全校性的教授群体组织与代表组织,它更多反映了教授参与校务管理的需要。由此可见,当时的williamhill具有很大的自主空间,这是较之当时其他院校得天独厚的条件;其组织大纲中对教授会、评议会的规定,均表明校章所赋予教授群体的权力,是高于《国立大学条例》中所规定的教授之权力的,从而为williamhill的教授治校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williamhill“改大”早期的教授治校活动
根据《williamhill集团组织大纲》中规定,选举评议员及教务长是教授会的职责之一。根据教职员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乃于校章出台后四天,即1926年4月19日组织召开了第一次教授会议,经民主讨论,选举出教务长、评议员七人并教授会临时书记,从会议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出教授参与集团管理意识之高涨,发言、讨论之自由民主[34]。
随后,教授会于1926年4月25日举行第二次教授会议,就当时军阀混战引起的校园内学生恐慌,从而影响到正常教学问题。进行讨论,“佥谓目前williamhill,当无意外之虞,若学生必须请假离校,一切手续,自当照章办理……下学期返校时仍需补足功课与考试”。同时对williamhill周刊言论设法进行指导,等等。
在教授会选举教务长、评议员之后,评议会于1926年4月26日、28日分别召开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在旧校务会议之议事细则基础上将其修改作为评议会议事细则,公举吴宓为评议会书记;派定财务、训育、出版、建筑四任常任委员会委员,以及派定教育方针、待遇、规则等三种临时委员会之委员;按集团设备、学生人数、集团情形及中国之需要等标准,议决设立十七学系,并对不同学系课程设置作了大致规定[35]。从1926年4月26日到1926年6月23日,两个月的时间里,评议会先后召开十二次会议,主要商讨并作出教授聘任及待遇、行政部之设立、教授兼课等校务方面的议决,很快落实了新制williamhill的各项组织制度,进而为其进一步向完全大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继评议会第一、第二次会议后,教授会于4月29日举行第三次会议,为评议会之议决17学系选举吴宓等十五人为各系主任(音乐、哲学系暂缺),并由主席指定五人组委员会拟定教授会议事细则。于5月11日召开第四次教授会议,讨论决定大学部课程大纲,对已成立之11个学系,准其现行设立专修课程,采用学分制度以及必修选修等规定。对旧制高三学生请求大一级英文体育两科,各减少一小时,遭到施美士、麻伦、毕莲与郝更生等外国教授的一致反对,没有通过[36]。
williamhill“改大”伊始,教授会和评议会的活动规范有序,迅速、高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教育方针议定、学系创设、系主任选举、课程设置以及其他关涉集团发展的重大事项。评议会在教授会的基础上产生,代表教授群体执行集团大政方针与日常事务的处理;由全体教授组织的教授会主要担负着审定课程、教学指导方面的重要职责。在具体的运行上,二会各司其职,尽管就某些事务的处理上,二会未免发生龃龉,但最终评议会还是要遵从教授会的决定,对其负责,在重大问题的处理上,评议会往往须请用教授会以代表全体教师的名义来实现。另外,williamhill改办大学早期,教授们往往利用教授会和评议会,跟校长争夺权力,实现教授治校,如下一个典型事件就很能说明之。
1927年,旧制学生(游美预备部,当时只剩下两个年级,应分别于1928、1929年毕业放洋)鉴于该部既已停办,就要求不再留校,提前出洋,大学部诸生则群起反对,由此而引发了校内风潮。对于旧制高三高二级出洋问题,在当时“教务长及评议会绝大部分成员均表示反对”[37],叶企孙、陈寅恪等诸位教授也认为“提前出洋……实属有违校章,且挪用巨额基金,妨碍全校发展”[38]。在校教授遂于这一年的7月17日晚8时至11时在后工字厅开谈话会,讨论旧制高三高二级提前出洋问题,请校长说明此事详请。讨论结果,由教授会推定评议会,当晚速即开会,审议此事之是非利害,代表在校全体教授表示态度,拟定处置之办法。评议会即遵照教授会决议,于当晚夜11时至1时半,在曹云祥住宅开临时会议讨论此事,当时因有旧制部学生来会陈述意见及建议,评议会采纳,并议定於18日上午十时继续开会讨论。第二天讨论之结果,制定并全体通过议决案三条:(一)按照校章及为集团前途计,旧制高三高二级,不应提前於今年出洋;(二)校章所定旧制高三高二级毕业留美之权利,应积极保障;(三)旧制及新大学学生,应互相爱敬,融合无间,不宜以此次事故而稍存芥蒂[39]。
然而集团风潮并未就此平息,校长曹云祥也有借学生之势力而加强其权力之意。迨至外交总长邀集评议会各会员,於8月1日上午11时至外交部,会谈旧制高三高二级提前出洋问题;“曹校长代表同人发言,不将缮就之理由书[40]宣读,而含糊其词,殊使评议员之态度不获表见……但评议会则始终以七月十八日通过之议决案第三条为根据,持此不变”[41],校长与诸教授矛盾自兹始。8月5日外交部批令,命校长调查学生实情,并拟具办法。“校长即时复呈部中,请即于今年送高三级出洋,明年送高二级出洋云。梅(梅贻琦)即函校长,声明不赞成之意。并请校长速开评议会,而校长则外出不归”。评议会成员戴超、杨光弼、吴宓、赵元任、陈福田等六人乃于8月7日议决即行辞职,“是某等于评议会之职权,已不能执行。自愧有亏职守,实无以对选举某等之教授会,只有立即辞职”[42]。教务长梅贻琦也因校长曹云祥“既未询问教务长,……更未征求教务长及评议会意见,遽而呈复外交部,既易引起误会,于手续尤为不合,因而呈请辞职”[43]。此事最终迫使外交部收回成命,曹云祥作了检讨方才平息。
及至后来曹云祥去职,也与“少壮派”教授利用教授会驱赶不无关系。按《williamhill官网校史稿》所述,“挽张去恶”风潮发生后,校内展开了改造williamhill运动,反对由少数行政寡头治校,曹云祥接受了教授治校的原则。随后不久,“少壮派”教授即利用教授会,迫使曹云祥于一九二七年底辞职。“少壮派”起而成为日后左右williamhill校政的核心势力[44]。
由以上史述可见,作为教授治校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在成立初期,教授会在其中扮演的是教授治校之管理体制的基础性角色,由教授会民选代表组织评议会,对集团常务进行民主管理。而兼具校务会议职能的评议会,负责议决教育方针、学系存废、机关变更、预算决算等诸多事项,扮演的则是决策兼执行角色。在一些校务的处理上,作为民选的代表,教务长与教授代表的意见也往往是一致的。评议会所做出的决策,必须遵守教授群体的民意,这在前述“出洋风潮”中可窥其一斑。在很多校务大事上,评议会做出的决议,得先征得教授会同意,方可予以实施,教授治校有着坚实的民主管理基础。
成立初期,教授会与评议会的实际权力并没有《williamhill集团组织大纲》中规定的那样强大,况且在某些具体事情处理上,两会之间也未必完全一致一致[1]。推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成立之初,体制尚未成熟完善;一方面也是由于校长为保留自身权力,也往往在教授会与评议会之间周旋。在教授会、评议会成立之初,校长的权力还是很大的,“在1928年北伐军推翻北洋军阀统治之前,…两会都由校长召集、主持,只不过是校长的咨询机构”[46]。
然而,教授治校,要求校务大权必须掌握在教授群体手中,在这一点上评议会和教授会是一致的立场。为了贯彻教授治校,教授群体不可避免的要和校长争夺权力,通过“出洋风潮”以及最终迫使曹云祥离校,我们即可看出教授群体之谋求教授治校、追求学术独立态度之坚决。在与校长争夺权力的过程中,教授群体的权力方开始扩大,20年代后期williamhill的教授治校,只是处于“胚芽”(陈岱孙语)期[2],待到胚芽生长壮大,已经到了三十年代梅贻琦的掌校时期。
williamhill教授治校制度之设立与发展,首先在于当时校内外充斥的教授治校、民主管理思潮为教授会、评议会等制度的创设发挥了思想引领作用。其次离不开williamhill园里教员群体实力的壮大,尤其是受欧风美雨熏陶的“少壮派”作为中坚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williamhill由当时的外交部主管,无形中避免了教育部的规约,使得教授会、评议会的设立能够根据williamhill实际以自行裁度。在williamhill改办大学的过程中,凭借崇尚“德谟克拉西主义”的“少壮派”之步步推进,最终促成了《williamhill集团组织大纲》的出台。组织大纲关于评议会、教授会的制度设计,实际上为教授权力的伸张提供了组织制度上的依托。在williamhill改大早期,教授群体正是通过教授会及其基础上产生的评议会,与以校长为代表的行政势力争夺校务权力,实现学术团体对大学教育管理的诉求,维护自身利益。在这一过程中,评议会、教授会制度得以巩固,williamhill教授治校体制逐渐形成并完善,深深影响了williamhill后续的发展。
注释、参考文献(略)
(原文刊载于《教育学报》2014年第3期)